广东拟再次提高珠三角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比例将不低于深圳7月1日实行的最低工资提高比例。除了吸引劳动力外,应对物价上涨也是原因之一(6月20日 南方日报)
在一片叫涨声中,广东的做法无疑值得人们赞赏。随着近期油价、电价的上涨,不少人提出最低工资标准应与物价形成联动机制的建议。许多求职者纷纷表示,现在的快餐、房租、生活用品基本都上涨了10%,如果工资还维持原有水平,生活真的到了难以维继的程度。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职工最低工资水平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地方最低工资低得让人费解。在当前物价高企,CPI居高不下的语境下,谈论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更有其现实意义, 美国福特汽车创始人福特说过:“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我们首先承认许多职工平均工资是比先前提高了一些,但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尤其在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等方面支出增长幅度较大的情况下,职工的实际工资确实是下降的。
当然,导致工资教低的因素很多,首先,我国劳动力相对富余,劳动力市场依旧是一个买方市场,在城市就业难、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的情况下,形成的劳动力价格就会自然的降低。其次,一些企业为了压缩成本,在原材料、能源持续涨价的情况下,只有把手伸向劳动力价格,来压缩成本维持利润。还有,政府管理缺位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有些地方有些领域的工资现状,与我国当前高速发展的经济是不相称的,广东拟再次提高珠三角最低工资标准是百姓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表现,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缩小与高收入阶层收入差距,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值得其他地方学习。
笔者认为:对于工资的问题应当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工资标准稳定、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同时要尽快立法,保障职工的应有生活水平的稳定和提高,我们看到:全世界不管是哪个国家,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员工的基本福利,都有法律性的强制规定。在当前,一片叫涨声中再涨一点工资是非常必要的。